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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边县国土资源局

2017-06-08

中共屏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通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中共屏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通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5日至12月1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在我局开展了为期15天的巡察工作。2017年3月15日,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工作进行了通报,反馈了在我局巡察期间干部群众提出的4个方面7条具体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中共屏边县国土资源党组认真对照县委第二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由局党组书记胡东同志负总责,相关领导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将整改意见逐条逐项落实到相关股室(单位),责任到人,并制定和落实了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二、逐项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各相关责任领导、各相关股室(单位)按照分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目前,7条具体问题中,已基本完成5项,需长期坚持整改2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共5项)

  1.关于“未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与财经纪律,财务管理松弛”的整改情况

  (1)健全和完善了《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报账程序和规定办理报账手续。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我局于4月14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在公务接待方面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识。同时,健全制度,严格报批,建立接待审签制度,逐级报批审核,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对来访人数、所花费用等做好记录,实现公务接待过程留痕、有文可依、有据可查;明确标准,规范操作,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就餐标准、住宿标准和陪同人数;加强监督,全面落实,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加大整顿力度,定期公示账单,接受监督。

  (3)结合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明确细化房屋租赁合同各条款内容,进一步规范出租行为,严格收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并于4月25日将单位房屋出租款缴入县级财政指定专户,不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或挪用的现象。

  2.关于“制度建设情况方面”的整改情况

  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务、政务管理领导机制,完善公开计划的具体安排,把党务、政务公开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指导、过问和督促;同时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总体目标体制,制定党务、政务管理透明度考核体系,并作为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评价和考核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巡察组巡察过程中发现存在“超范围发放奖励资金”的情况,我局党支部于1月17日收到县直属机关工委反馈后立即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报局党组同意执行,并于1月17日下午召开党员会议安排布置整改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已于2017年1月19日完成整改,退回优秀党员奖励资金并缴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账户。

  (2)由于对相关文件解读存在偏差,导致“以工会福利购买慰问品在节日发放女职工”情况发生。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安排布置整改工作。已于4月24日完成整改,退回“三八节”慰问金并缴入屏边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账户。

  (二)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项(共2项)

  1.关于“其他方面”的整改情况

  (1)我局严格按照《屏边县进一步整顿矿业秩序工作方案》(屏政办发〔2016〕114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县辖区内矿产资源进行监督与整顿。2月17日,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显贵的统一指挥下,县相关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八个强制执行工作组,依法取缔了位于大围山保护区内的屏边县水塘狮子山大理石矿、屏边县蒿枝地试验矿狮子山采石场两个非法采石点,共拆除建筑物3间,拆毁碎石设备一整套,拆除传送带4根,捣毁空压机2台,切断电力线并拆毁电杆5棵,清走挖机3台、装载机1台,遣散违法开采人员10余人,严厉打击了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大理石非法开采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保护区涉林违法违规行为蔓延势头。2017年我局共计组织25个检查组,共计组织检查人员211人次,对我县25个矿山进行87次累计巡查,其中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17起,下发《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拟制定了《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国土、环保、住建、林业、水务、工信、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的矿业权审批事前规划控制、事中联合审查、事后有效监管新机制。

  (2)我局严格遵照执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规范管理的意见》(屏发〔2012〕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土地管理,有效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土地执法监察长效管理机制。2017年共组织2个检查小组,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通过巡查发现20起疑似土地违法案件,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20份,函告相关职能单位8次,报告政府2次。

  三、下一步整改打算

  2016年,在县委巡察工作中,我局党组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州国土资源局的业务指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州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总成绩名列全州第二名,被评为优秀等次。2017年,我们将以县委巡察工作为整改契机,把这次巡察整改工作与做好当前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以促进国土事业发展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在练好内功、抓住重点,努力创新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真正把巡察组对我局各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我们事业发展的动力,为“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建设作出新贡献。

  1.继续抓好自查自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件件有着落。

  2.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抓好廉政建设。

  3.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

  4.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领域“打非治违”要求,并严格执行《屏边县进一步整顿矿业秩序工作方案》(屏政办发〔2016〕11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日常巡排查和防控,巩固矿产“打非”成果。继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配合林业部门调查处理非法采矿破坏林地案件,从严打击非法矿主。抓好矿权管理,优化矿权布局,推动矿业规范、集约发展。抓好资源管理,维护国家矿产收益,将新现水塘坡大理石矿区列为重点整治矿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好大理石开采秩序;进一步加强对违法用地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规范管理的意见》(屏发〔2012〕9号)文件要求,加大对土地的巡查力度,从严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监管力度,促进我县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5.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联系电话:0873-3221452 

  电子邮箱:pbxgtj@163.com

  中共屏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7年6月6日